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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定調 林全提三原則
2017-02-18 02:45經濟日報

行政院長林全昨(17)日針對稅制改革,提出三方向:第一,拉近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最高稅率,目前兩者差距太大,造成租稅扭曲;第二,維持一定的公平性與累進性;第三,讓資本所得的最高稅率不低於薪資所得。

 

財政部的委託研究針對稅改提出期中報告,在廢兩稅合一(取消股利可扣抵稅額)下,擬定股利稅課三種方案。券商公會傾向單一稅率分離課稅;學者專家則傾向另外兩方案,一是和其他所得合併計稅,只是給個免稅額度;另一種是分級分離課稅。

因此,林全強調公平和累進,似乎排除券商公會的方案。不過,林全並未說明細節,只簡述稅改原則。

什麼是「資本所得的最高稅率不低於薪資所得」?熟悉稅制的專家指出,假如廢兩稅合一,100元的股利所得在營所稅部分課了17元,如果在綜所稅部分最高被課了28元,適用稅率最高33%,也就與薪資所得最高被課45%相當。亦即兩稅分離下,股利所得適用的稅率可以比薪資所得適用稅率低,但不能太低。

林全昨天赴立法院施政報告並備詢,在施政報告時表示,在兼顧公平正義和經濟發展原則下,財政部預定5月底前提出修法方案,推動所得稅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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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答詢說,目前我國所得稅制最大問題是綜所稅和營所稅最高稅率差距太大,一個45%、一個17%,造成扭曲現象,有些行為會被改變,造成對整體投資環境不利;第二是內資外資差異的問題,有人會以假外資身分取得扣繳,這也造成租稅扭曲。

林全強調,我國整體稅負並不是特別重,稅收占國內生產毛額(GDP)也沒特別高,問題出在租稅政策對不同對象造成稅負不平等現象,以致有資源配置上的問題,未來希望優先解決,改變投資環境。

 

圖/經濟日報提供
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