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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免稅優惠 設天花板
2016-12-27 05:22經濟日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26)日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原本將於明年1月27日落日的電動車貨物稅免徵優惠,再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但為扶持國產車銷售,新增天花板條款,電動小客車的免稅額度僅限140萬元,超過部分仍須減半課徵。

國內有11家電動車及17家電動機車廠,配合政府賦稅減免等誘因,開發共27款電動車及70款電動機車。為發展綠能科技創新產業,鼓勵民眾購買綠能電動車輛,給予電動車免貨物稅的優惠,優惠期限將至明年1月27日止。財政部指出,考量產業尚未成熟,經濟部的電動車輛鼓勵政策將持續施行,因此讓租稅優惠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據經濟部稅式支出報告說明,2021年底前,預計推動電動汽車5,939輛、電動機車15萬輛,預估增加稅收19.55億元,電動車相關產值增加943.99億元。

不少立委指出,減免貨物稅雖有助刺激消費者購買電動車輛的意願,不過有許多電動小客車多為高價進口車,售價高也可享免徵優惠,不公平也不利國產車發展。

昨天財政部與立委討論後決定設立「天花板」,電動小客車的免稅額限140萬元,超過的部分則為減半課徵。舉例來說,一台BMW i3 Ultra Advanced的完稅價格為183.8萬元,減去免稅額140萬元為43.8萬元,因此應納稅額為43.8除以2再乘以貨物稅率25%等於5.48萬元。

財政部為配合經濟部提出的「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也擬出配套措施,民眾自2011年1月2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包含電動小客車、電動機車、電動公共汽車及計程車等,並完成登記,就可免徵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