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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免貨物稅 再延五年
2016-12-16 05:24經濟日報
行政院會昨(15)日拍板電動車免徵貨物稅措施再延五年,到2021年底,適用免稅的車輛將從現行的3.8萬輛擴增到15.7萬輛,國內汽機車及電池等相關產業都將受惠,預估這五年相關產值將增加近千億元。
為發展綠能產業及落實節能減碳,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延至2021年12月31日,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林全責成財政部、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協調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根據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規定,條文生效日起三年內,購買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貨物稅。依當時立法生效時間來看,明年1月27日的免稅期限將到期。
財政部表示,經濟部規劃持續推動「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考量國內電動車開發期程及量產,初期以租稅減免扶植相關產業發展的必要,建議延長免稅五年,並藉此鼓勵消費者購買綠能電動車輛,達到發展電動車產業及節能減碳等政策目標。
根據經濟部資料,目前適用這項免稅的電動車輛(須有登記掛牌),包括電動汽車及Gogoro等電動機車合計有3.8萬輛,預估未來免稅期間,電動車輛將可擴增到15.7萬輛。
官員表示,電動機車成長速度相當快,電動汽車也愈來愈成熟,歐洲方面規定,十幾年後全面推動電動車,因此電動車輛市場成長相當樂觀。
延長免稅後,除對買車的消費者有利外,也可帶動汽車、機車、電池及零組件等相關產業發展。
經濟部預估,延長五年期間,可望帶動相關產值增加943億元。
官員表示,目前享有免徵貨物稅的電動車輛,國產車輛占大部分,未來應有助擴大國內電動車輛市場,並進一步帶動外銷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