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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條例修法有共識 規劃海空運租稅互免
2016-11-15 02:07經濟日報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昨(14)日針對港澳條例第29條之1修正案達成共識,賦予台灣與香港、澳門海空運事業互免租稅法源,香港海運及澳門空運將先上路,有助提升我海空運事業競爭力,並吸引港澳海空運事業來台。

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昨天表示,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主要討論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29條之1修正案及兩岸關係條例第65條修正案,均無異議通過,兩項修法案將提本周四行政院會討論。

其中港澳條例要是明訂,台灣海運、空運事業在港澳取得的運輸收入或所得,及港澳海運、空運事業在台灣取得的運輸收入或所得,得依台灣與香港或澳門協議事項,在互惠原則下,互免應納的所得稅及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