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30 04:38 經濟日報
勤業眾信總裁郭政弘表示,國際間正吹起一波積極加強監管的風潮,包括管轄權、移轉訂價及反避稅等相關改革,中國大陸從十二五到十三五,同樣將加強監管列為稅制改革的手段之一。
今年6月中國大陸頒布《關於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簡稱42號公告),同時台灣立法院也三讀通過所得稅法「受控外國公司(CFC)」和「實際管理處所(PEM)」等反避稅條款,兩岸稅法改革邁入新里程碑。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與德勤中國共同合辦「勤業眾信稅務論壇-兩岸最新稅務議題全解讀」系列活動,日前由新竹場揭開序幕。
據統計,中國大陸在十二五期間,進行了1,203起反避稅調查案,增加人民幣2,187億元稅收。
郭政弘指出,從中國大陸的稽徵力道可看出反避稅決心堅毅,且逐步將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觀念落實,建議台資企業應充分準備、儘早評估,加速研擬配套措施以因應中國大陸稅制變遷。
德勤中國華東區稅務及法律服務主管合夥人郭心潔指出,42號公告為中國大陸呼應BEPS反避稅行動的首要方針,為了規避企業藉由稅收協定優惠進行避稅,新的移轉訂價合規,更要求跨國企業資訊揭露程度與透明度。
未來,在三層架構下稅務單位可更進一步了解集團移轉訂價策略,並針對不當利潤轉移進行有效查核,因此,企業的海外利潤將無所遁形。
郭心潔建議,台商應該從策略的角度出發,確保中國大陸子公司是否符合規定,也要調整境外公司的架構並進行價值鏈分析及風險評估,並由集團總部模擬編製新式調查文件,以因應新的查核風暴。
德勤中國稅務高級經理王葆春表示,「稅務檢查」是稅收徵管與稅務監督的關鍵。
一旦企業被中國大陸稅務機關,列為稅務檢查對象時,原因很可能在於某些指標被稅務機關認定產生異常,受查企業若應對得宜,將對稅務檢查結果產生一定的影響。
王葆春說,面對稅務檢查企業應冷靜並嚴肅以對,充分瞭解被選查的原因、稅務機關的行政程序及可能面臨的結果等,以擬訂最佳的應對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