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作業,已自105年9月1日開始,將至105年9月30日止,除特殊會計年度申報案件及逾期申報案件外,請各營利事業多加利用便捷網際網路服務及免費提供的報稅軟體辦理。
該局說明,以網際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除可使用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moeaca.nat.gov.tw/)核發之工商憑證IC卡外,亦可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法人報稅密碼,其適用申報項目另含括:各類所得扣(免)繳及股利憑單資料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營業稅申報;且一經申請可永久使用,如忘記報稅密碼,亦可自行隨時上網重新申請密碼,手續簡便。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完成工商憑證IC卡或報稅密碼申請後,請至前揭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並安裝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建檔申報程式或暫繳審核申報程式,安裝後執行暫繳申報書登錄建檔、審核上傳及列印作業即可完成網路申報作業,相關作業要點請至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fia.gov.tw/)下載參考;完成網路申報後,可由網路申報系統列印暫繳稅款申報書,作為申報憑據,並可於105年9月30日前隨時上網查閱當年度申報情形。申報期間屆滿前可透過前述網路申報系統上傳應檢附之附件,例如:會計師簽證申報查核報告書、委任書(以上採藍色申報者免附)等應檢附之書表,或可於10月9日前將應檢附之書表以紙本方式寄交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該局補充說明,以網路上傳附件資料者,各項證明文件應加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章後,製作成影像檔(pdf),再經由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資料。上傳之附件應掃描為300~600dpi之PDF文件檔,且如採網路上傳附件資料者,全部附件皆須採網路上傳方式。附件上傳後將以Email通知,營利事業應自行查詢確認附件上傳是否成功完成,若於申報期間屆滿前仍上傳失敗,須於規定送件期限前繳交紙本送達稽徵機關。
(聯絡人:稅務資訊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340)
<span medium;\"=""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更新日期: 10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