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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課稅拍板 落地設籍門檻48萬

2016-09-23 04:32 經濟日報

行政院會昨(22)日通過營業稅法修正案,將在台銷售電子勞務的跨境電商業者納入課稅範圍,以後年營業額達一定門檻者,必須在台「落地」辦理稅籍登記繳稅,繳交5%的營業稅,並取消現行3,000元免稅額。

財政部初步規劃,年營業額門檻將訂48萬元必須在台「落地」辦理稅籍登記繳稅,據了解,目前在國內銷售電子勞務的跨境電商業者,至少有20家以上,部分稅捐機關還在查核確認中。

行政院已將此法案列入本會期優先法案,未來三讀通過後,民眾向跨境電商付費買軟體、訂飯店、下載線上遊戲等,像買「寶可夢」的金幣、或到iTunes Store付費下載音樂專輯等,這些銷售的跨境電商業者,以後都要在台繳稅。

包括Agoda、Airbnb等業者,都被視為規範對象。官員表示,個案須視稅捐機關實際查核情況而定,例如已在台有固定營業場所,就不是這次修法規範重點。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表示,隨網路快速發展,國人利用網路向外國業者購買勞務情形頻繁,財政部因此參考OECD建議及歐盟、日、韓等作法,提出稅法修正案。

財政部官員表示,透過網路銷售主要有電子勞務及實體貨物,貨物進來會有報關程序,營業稅較易掌握,不在這次修法範圍,這次主要針對虛擬的電子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