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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節能減紙作環保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年來財政部積極推動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試算服務及網路申報,並於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下載或查詢服務,大多數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已選擇向稽徵機關查詢所得資料,或依稽徵機關寄發之稅額試算書表辦理確認申報,納稅義務人對於取得相關所得憑單之需求已大幅降低,為節能減紙並簡化稅政,財政部因此推動所得憑單免填發作業。
該局說明,適用憑單免填發作業應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一、憑單填發單位每年於規定期限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並經稽徵機關納入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
二、憑單所載的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
該局指出,如果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憑單填發單位仍應填發,不得拒絕,且憑單填發單位應提供納稅義務人多元且便利之申請管道。
該局呼籲,實施憑單免填發作業可節省紙張,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請憑單填發單位多加配合免填發作業,共同為環保盡一份心力,達到節能減紙之目標。
(聯絡人:中北稽徵所程股長;電話2502-4181分機220)

 


<span medium;\"=""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更新日期: 10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