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訊息
- 訊息內容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民眾可利用網際網路申請災害損失勘查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天災造成民眾財產損失,民眾於清理家園之餘,別忘了政府有各項救援、補助管道。有關租稅災害損失減免申請,民眾可使用該局網站線上申請災害損失勘查,完成申請。
該局指出,民眾因個人財產遭受地震、風災、旱災、水災及火災等不可抗力之災害所受損失,在扣除保險賠償或救濟金後的損失,可申請災害損失減免稅捐,民眾可向戶籍所在地或就近向災害發生所在地國稅局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於災害發生後,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務必於30日內提出申請災害損失減免稅捐,可利用該局網站(https://www.ntbt.gov.tw/)點選服務園地/主題類/稅務專區/稅務行政/災損減免專區,即有針對綜所稅之災害損失減免規定及解說,並可直接填寫災害損失勘查表,於完成上傳後,3日內補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傳真或郵寄至受理國稅局即完成申請手續。
該局提醒,民眾於修復損失財產前,請先自行或由他人協助拍照作為損失證明,並於修復時保留支付憑證如發票或收據等,作為國稅局核列災害損失之參考,民眾於災害發生時,一定要在30日內提出災害損失減免稅捐申請,相關資料可備齊後再行補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人:大安分局黃審核員;電話2358-7979分機301)
<span medium;\"=""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更新日期: 10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