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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2016-08-25 01:32 經濟日報
台南市林小姐問:本公司目前使用電子計算機發票之營業人,是否一定要改用電子發票?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為落實推動電子發票政策,財政部業已修正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明定稽徵機關自2017年1月1日起停止核准營業人以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至於實際落日期間,財政部將視實際輔導及使用狀況另行核定,歡迎營業人轉換加入使用電子發票的行列,現行已核准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可於空白未用之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用罄後,儘早規劃轉換開立電子發票,以落實節能減碳及減少紙張列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