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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3 03:43 經濟日報
新店區蕭先生來電詢問:繼承人間協議分割遺產,是否須課徵贈與稅?
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答覆:繼承人於繳清遺產稅後,持遺產稅繳清證明書辦理遺產繼承之分割登記時,不論繼承人間如何協議分割遺產,不課徵贈與稅。該所說明,關於民法應繼分規定之設置,其目的係在繼承權發生糾紛時,得憑以確定繼承人應得之權益,如繼承人間自行協議分割遺產,於分割遺產時,經協議其中部分繼承人取得較其應繼分為多之遺產者,民法並未予限制;因此,繼承人取得遺產之多寡,自亦毋須與其應繼分相比較,從而亦不發生繼承人間相互為贈與之問題。但如辦理遺產繼承登記後再將繼承之財產無償移轉他人,則涉有贈與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