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民間借貸收取利息 納入綜合所得課稅

2016-07-07 03:17 經濟日報

三重區萬先生來電詢問:個人間借貸所收取之利息,是否要申報綜合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民眾如有將資金貸予他人收取利息,應據實申報利息收入,且此類利息所得不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元的規定,需全數納入個人綜合所得課稅。提醒民眾,綜合所得稅係採自行申報制,有所得即應申報,不論有無取得扣繳憑單,均應將受領之各項所得主動辦理申報,民眾如自行發現有應申報而漏報之所得,在未經檢舉或查獲前,應儘速向國稅局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被查獲補稅,並處以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