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有許多民眾詢問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收到扣繳單位填發之104年度扣免繳憑單,無從據以申報該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致滋生疑義,說明如下。
該局指出,財政部為提升稅務行政效率並節能減紙,推動所得稅憑單免填發作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所得稅法,業於103年1月8日經總統公布,行政院核定施行。
該局說明,所得稅各式憑單採行「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之方案,但是如果所得人要求扣繳單位填發時,扣繳單位不得拒絕。正式實施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後,民眾取得個人所得資料之管道如下:
一、向憑單填發單位申請。
二、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以下列方式向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查詢:
(一)親自臨櫃查詢: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內政部核發之居留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
(二)委託代理人申請:代理人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如代理人所提供之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將該影本留存備查。
三、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金融憑證,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路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詢課稅年度之憑單資料。
四、參考國稅局4月底前主動寄發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之所得資料明細。
五、本年度在查調所得方面多出一種方式,即可以「健保卡+密碼」於網路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後申報綜合所得稅,要注意的是取得密碼須先註冊,方式有兩種:一係臨櫃申請,由本人持身分證到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分區服務櫃檯辦理。二係網路申請,備妥健保卡、戶口名簿(戶號)、 e-mail帳號及讀卡機,連結至健保卡網路服務網站辦理註冊。健保卡註冊無須付費,註冊完成後,以後年度不須再申請,對於無自然人憑證,不愛出門想在家中查調申報者,相當方便。
該局提醒,為兼顧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及減輕扣繳單位填發憑單作業負擔,國稅局提供了多元管道方便納稅義務人查詢個人所得資料,並鼓勵民眾使用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以避免因為短漏報所得而遭補稅處罰。
(聯絡人:中北稽徵所程股長;電話2502-4181分機220)
<span medium;\"=""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font-size: 15px;">更新日期: 105/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