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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

2016-05-03 10:20 經濟日報

105年房屋稅自5月1日開徵,稅捐處已郵寄出稅單,民眾陸續可收到稅單,繳納期間為今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財政部提醒納稅人依限期繳稅。

財政部表示,房屋稅係以房屋為課徵對象,向房屋所有人課徵,每年徵收一次;105年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係自去年7月1日起至今年6月30日止,計12個月;納稅人收到稅單後,請先核對稅單上的納稅人名稱、房屋坐落地址及課稅內容是否正確無誤,如有錯誤或疑問,可直接撥打稅單右下角電話洽詢經辦人,如於開徵期間未收到房屋稅繳款書,或已收到而遺失時,可向所屬各稅捐分處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