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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本票濫用 訂新規範

2016-04-20 04:18 經濟日報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日前提出《票據法》修正案,昨(19)日送入財委會審查。曾銘宗指出,本票因簽發容易,在實務上經常遭犯罪集團濫用,未來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如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應以委託金融業者代理的本票為限。

監察院去年5月作出調查報告,指出有許多不法集團利用本票作為詐騙或迫害民眾等犯罪工具,包括有仲介賣淫經紀公司將逃跑女子押回逼簽本票,或有公司應徵司機,要求簽空白本票,導致員工無辜背債22億元等案例,應該予以廢止或修正。監察院報告指出,《票據法》第123條規定法院經執票人聲請,可強制執行索討本票是過時法條,如今空頭支票氾濫的問題已大幅縮減,已建請相關單位修法。

曾銘宗說,這只是很小的修正,但透過金融機構作為中間人就能減低本票被濫用的風險,保障民眾的權益,免於本票淪為不法人是犯罪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