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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地自用出租 地價稅1%

2016-03-29 04:32 經濟日報

財政部表示,凡依法核定的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土地,已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無論自用或出租興辦工業人使用,均得適用土地稅法第18條規定的工業用地特別稅率1%課徵地價稅。

依據現行稅法,一般用地的地價稅基本稅率為1%,隨著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地價總額高低,適用稅率從1%累進到5.5%;工業用地則享有特別稅率1%,屬單一稅率,不必累進課稅。

財政部表示,經主管機關或地方政府核准做為工業或工廠使用的土地,只要確實做工業用地使用,不論出租或自用均不會影響其適用優惠稅率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