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7 03:02 聯合報
根據所得稅法,凡是企業就要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昨天臨時提案要求一級農產品應免課營所稅,並砲轟農委會與財政部,不該向從事一級農業的農民課稅。
財政部指出,根據現行的所得稅法規定,自力耕作的農民以及家庭農場不用繳納綜合所得稅和營業稅,但是若規模變大、被認定為農企業,不只要多繳淨收入百分之十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也要繳最高百分之四十五的綜所稅、以及銷售收入百分之五的營業稅等。
目前不少農業經營成功,越來越具規模,面臨課稅問題,本月初財政部與農委會開會討論研議農企業課稅標準如:規模大小、營業收入、自營或兄弟分家等等。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邀請農委會、財政部進行業務報告,農委會說明「農企課稅對農業發展影響」,林岱樺問,未來畜牧業如果用外勞,有了員工,要不要課稅?財政部常務次長許虞哲回應說,依照目前的所得稅法,是要課稅的。
農委會指出,一級產業指的是非加工的農業,例如:生產雞蛋、養雞、養豬、養魚等等。若加工就是二級產業;三級則是服務業。
林岱樺說,會賺錢的是二、三級產業,她支持二、三級產業課稅,但農民從事的一級產業絕對不能課稅。她說,目前所有的豬雞牛鴨鵝等公會理事長都反對課營所稅。
立委黃偉哲則問,如果郭台銘開有機農場,是一個大公司,但內容是一級產業生產,這樣要不要課稅?許虞哲表示,農民自立耕作,如自己養的牛、自己銷售,就不用課稅;如果是成立公司就要課稅。黃偉哲表示,未來應該有機會再討論。
引起爭議的是生產雞蛋的「石安牧場」,有廿六萬隻雞、年收入一億多元,五年前國稅局開始追討稅金,目前行政訴訟中。
石安牧場董事長謝石泉表示,他不是不繳稅,而是目前財政部、國稅局、農委會對於石安是否要繳稅的認定不同。有的答覆說要繳、有的說不用繳,莫衷一是。他說,如果要課稅就要有一個標準,否則沒有公平性。
農委會表示,近日會再跟財政部開會討論農業經營要達到什麼樣的規模才要視為企業。
農委會主委陳志清表示,有些過去養豬四、五頭的豬農,後來經營得不錯,慢慢擴展成大戶;有的雞農做得不錯,兄弟分家後,是否可再視為家庭農場等,非常多樣態,都有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