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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意提供綜合所得稅扣除額資料之提供單位依時程完成資料上傳作業

本局表示,為配合財政部強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便民服務措施,業經報備同意提供扣除額資料之提供單位,請於105年1月1日至3月10日止,依各單據類別規定期限上傳104年度扣除額資料,以提供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參考。
     本局說明,上述單位請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www.tax.nat.gov.tw)」下載「扣除額單位電子資料交換系統」,安裝完成後,得以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或簡化認證等方式上傳104年度扣除額資料,各類扣除額上傳時程為:(1)學費:105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2)房貸:105年2月1日至3月10日。(3)捐贈:105年2月1日至2月29日。(4)醫療:105年2月1日至2月29日。(5)保險:105年2月1日至3月10日。
     本局呼籲,各類扣除額資料之身分證統一編號須完整建檔後才可上傳,並建議於上傳完成後,循「資料提供單位上傳結果查詢」功能核對上傳筆數,如有「扣除額單位電子資料交換系統」軟體操作問題,可撥打「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890899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稅務資訊科  王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115

 


<span medium;\"=""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更新日期: 105/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