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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收到國稅局寄發的稅額試算通知書,請於105年3月15日前向國稅局申請

 本局表示,為縮短民眾報稅時間,國稅局今(105)年仍繼續提供稅額試算服務,針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簡易申報案件,國稅局會主動計算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於今年4月25日前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表單,或以郵簡通知憑證使用者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稅額試算書表電子檔案。
     本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不需要國稅局提供本項服務,可於今年 3月15日前,以下列方式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已申請不適用該項服務者,以後年度毋需再申請,國稅局即不再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表予納稅義務人:
1. 線上申請: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線上申請。
2. 書面申請:以郵寄、傳真或親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提出申請(郵寄申請者,以郵戳日期為申請日),申請書格式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或本局網站(http://www.ntbna.gov.tw)下載。
     本局特別提醒,申請不適用該項服務的納稅義務人,請務必於今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自行辦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以免遭受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鄭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06

 


<span medium;\"=""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更新日期: 105/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