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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台澳空運免雙重課稅
2017-11-07 11:02經濟日報

基於互惠原則,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未來台澳雙方空運事業可享有永久互相減免所得稅與營業稅之優惠,降低彼此成本,以促進台灣與澳門間之經貿往來。

臺澳政府於2014年啟動此案協商,並於2015年達到共識。過去臺澳是由航空業者代表簽訂「臺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與澳門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互免航空公司稅捐瞭解備忘錄」,相互給予空運企業免稅待遇,此備忘錄於2005年效期屆滿,其後以逐年延約方式維持效力。

然而,在本次簽訂新協議後,此協議效力原則將為永久有效,可建立臺澳間長期免稅捐機制的制度化,協助空運業者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