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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開計稅 須合併申報

2016-04-20 04:18 經濟日報

即將進入5月報稅旺季,由於過去不少夫妻會申報錯誤,財政部指出,仍必須合併申報。也就是說,去年剛結婚的新婚夫妻,今年第一次報稅就可在同一張申報書中報稅,但稅額可選擇分開計算。

財政部表示,由於今年綜所稅有不少調整,包括在扣除額及申報級距等,同時今年也是實施夫妻分開計稅的第二年度,在申報方式上仍有不少民眾誤解。賦稅署官員強調,夫妻「分開計稅」不等同「分開申報」,夫妻還是要在同一張申報書上報稅,只是可選擇的計稅方式不同而已。

已婚的納稅人有三種報稅方式,包括各類所得合併計稅、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或夫妻各類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財政部官員指出,去年剛結婚的新婚夫妻可適用合併申報但分開計稅,至於今年才登記結婚的新婚夫妻,由於是申報去年的綜合所得稅,因此不適用。

同時,若選擇夫妻各類所得分開計稅方式申報,得注意計算稅額。財部官員說,免稅額除注意撫養成年親屬的部分,還需注意項目包括減除分開計算稅額者的免稅額、財產交易損失、薪資所得、儲蓄投資及身心障礙等特別扣除額。

今年綜所稅調整兩面向,包括申報級距由五級變成六級,新增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的納稅義務人,所得稅率調高為45%,也就是所謂的富人回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