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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扣繳憑單申報期間適逢春節假期,延長至106年2月6日止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本(105)年度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間,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2月6日止。
    該局說明,扣繳憑單申報可採網路、媒體或人工方式辦理,請扣繳義務人多加利用網路申報,可不受辦公時間限制,申報期間全日均可上傳,節省時間亦免除舟車勞頓之苦。
    該局籲請扣繳義務人儘早利用網路辦理申報,避免集中於申報截止日前最後幾天造成網路壅塞,以致無法如期完成申報。申報期間內如發現網路申報資料有誤,可以利用網路辦理更正申報,每次更正會將前次申報資料完全覆蓋,該局特別提醒扣繳義務人更正申報時,必須重新上傳「完整」正確之資料,並於取得申報成功訊息後,始完成更正程序。
    (聯絡人:萬華稽徵所呂股長;電話2304-2270分機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