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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代購商品 須繳營業稅
2016-12-21 01:20經濟日報
請人從國外代購商品在臉書販賣,當心遭國稅局補稅處罰!中區國稅局近期查獲民眾請親友代購德國鑄鐵鍋,並在臉書粉絲專頁販賣,兩年來銷售金額高達700多萬元,卻未辦理營業登記,被國稅局補徵營業稅30萬餘元,並罰款。
近年網路蓬勃發展,行動裝置與支付系統普及,民眾常利用網路平台購物消費,也讓人看到無限商機,開始以個人名義,從國外進口貨物,並透過Facebook粉絲團或社群平台行銷販售。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網路交易是近年來營業稅查核重點之一,會針對以個人名義大量進口貨物加強查核。
該局提醒,民眾若有進口貨物並在網路上轉售行為,只要當月銷售額超過8萬元,就必須依營業稅法規定辦理營業登記,申報繳納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