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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爭取…財部同意 電動車免稅將再延長
2016-11-08 05:41聯合報電動車免徵貨物稅明年一月底將落日,經濟部拚再延長;財政部昨日表示,經濟部將擬稅式支出報告送財政部後會配合辦理,由於電動車的發展不只租稅優惠,產業主管機關也須考量執行成效等,因此會配合經濟部趕在落日前完成。
立院經委會昨審查經濟部一○六年度預算案,立委邱議瑩表示,電動車對推動減少排碳的政策很重要。減免貨物稅的優惠將在到明年一月到期落日,經部會是否考慮讓電動車永久免貨物稅?
經濟部長李世光答詢說,貨物稅屬財政部業管範圍,經部立場很清楚,會持續研擬方案,並在到期之前行文到財政部,也會到行政院報告。邱議瑩期待政府電動車推動能更積極一些。
為因應綠色環保潮流,發展高效率能源及低汙染車輛,達成削減空氣汙染物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第二項明定,自二○一一年一月廿八日起,三年內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貨物稅。
財政部指出,該措施過去已於二○一四年一月廿七日屆滿,經濟部鑑於我國電動車產業尚處萌芽階段,仍有繼續推動示範運行及提供稅賦減免,以扶植相關產業發展的必要,因此延續訂定「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第二階段計畫,免稅年限延長至明年一月廿七日止。
官員解釋,目前尚未收到經濟部報告,且也須看產業主管機關政策協助發展,租稅優惠只是配套,其他資金成本可多方挹注於電動車產業發展。因此只要經濟部有評估結果,涉及修法事宜,財政部將配合經濟部積極研擬本條例修正草案,加速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