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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緝私罰則放寬 成衣利多
2016-10-12 05:54經濟日報

成衣業者添利多,財政部放寬處罰標準,於10月初修正發布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出口貨物委外加工後進口,若貨物離岸價格與原本申報價格的差額沒有超過5萬元,就不處罰,由於該類型以成衣業者居多,未來業者成本可望降低。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表示,出口貨物委外加工後進口,較多為成衣業者,出口至中國大陸進行加工再進口回台,因此業者出口須留貨樣及報關資料,以利日後海關可施行進口作業防錯措施。

謝鈴媛進一步說,雖然現行貨物離岸價格,與原來的申報的價格有差異者,只要離岸價格與原申報價格在5萬元以下免罰,但委外加工的案子卻是排除,不適用免罰規定,因此業者只要有任何價差不論差額大小,最少皆會罰6,000元。

官員進一步解釋說,主要因為現行出口布料加工,仍以中國大陸為大宗,且現在對於大陸的成衣還有管制措施,並非全面開放,所以在少部分管制物品,要求要以國貨布料送往大陸才可以加工回台,否則就是逃漏相關管制措施,所以相對嚴格。

但業者也反映,實務上較多情形只是報單上有些微錯誤,基本上不會影響到價差,也不會有差額,對於最少就會處罰6,000元而有爭議,希望能減免處罰。因此財政部關務署修正發布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