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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多加利用網路辦理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申報有提供網路申報程式,請民眾多利用。
該局說明,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之房屋、土地,如在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應依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並於交易之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為簡化稽徵程序並提高節能減碳效益,個人辦理房地合一新制申報,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www.tax.nat.gov.tw/)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於規定申報期限內透過網路辦理申報,並將契約書影本、其他有關文件及自繳稅款證明(有應納稅額者)等寄送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在操作網路申報軟體時,如遇有系統設定等問題,可以電話(0800-086-188)、傳真(04-22072344)或以電子郵件(帳號:itaximx@mail.tradevan.com.tw)向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洽詢;如有軟體操作或稅務申報方面問題,亦可於上班時間向所屬國稅局及各分局、稽徵所詢問或利用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網路申報省時又便利,請多加利用。
(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50)

 


<span medium;\"=""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font-size: 15px;">更新日期: 10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