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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

2016-05-12 04:42

二親等舊車換新 不同戶籍可減稅

台南市黃小姐問:列報子女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是否需要同一戶籍?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立法院審查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條文修正草案」,修正該條文第3項規定,明定自105年1月8日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購買新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或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適用該條文減徵新車貨物稅之規定。前述修正條文公布後,將可追溯適用不在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購買新車之案件,使更多換車族受惠。該分局說明,如消費者於105年1月8日條文生效日後報廢或出口中古車,但報廢或出口日往前推算六個月內已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亦可適用減徵新車貨物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