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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推半年…有限合夥組織掛零

2016-03-14 03:43 經濟日報

政府推動閉鎖性公司以來,已有68家公司辦理登記,相當受歡迎。圖為台大創新育成中心辦公室內部一景。 本報系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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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推動創新商業體制半年多來,目前全台已有68家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登記,其中超過半數為新創事業。不過,有限合夥組織掛牌家數迄今尚未破蛋,主因是,政府尚未兌現免課營所稅,導致外界興趣缺缺。

對此,經濟部表示,將待下一次產業創新條例大翻修時,提供有限合夥組織免課營所稅法源。不過,未來不會人人給獎,必須是政策鼓勵或具高度創新特質的有限合夥組織,才能享有優惠。此外,免課營所稅不代表不用繳稅,合夥人仍須就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馬政府去年推動公司法增訂閉鎖性公司專章,並創設有限合夥法,旨在提供創新創業者更具彈性的商業組織選擇。不過,兩法實施以來,卻是冷熱兩樣情,根據經濟部最新資料,目前已有68家閉鎖性公司辦理登記,但是,有限合夥組織登記家數仍然掛零。

經濟部官員解釋,有限合夥組織暫時乏人問津,的確是卡在營所稅的問題未解決,未來會儘快透過產創條例修法,爭取財政部點頭。至於閉鎖性公司雖然未特別提供稅的誘因,但因提供原始股東股權保障及降低現金出資壓力,實務上,吸引不少創新創業者青睞。

閉鎖性公司是指,股東人數以50人為上限,章程中訂明股份轉讓限制,與一般公開發行公司有別。閉鎖性公司可享有的鞏固經營權工具,如准做一股多權、特別股等;該法也准許發行無面額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及有條件放寬技術、勞務入股等,都能降低現金出資壓力。

根據商業司閉鎖性公司專區資訊,少數公司是原本的股份有限公司轉制,但有半數以上公司都是新創業者成立。據說,還有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士為了測試新法好不好用,也登記創立一家新的閉鎖性公司。

經濟部官員表示,閉鎖性公司日後若不斷成長,還是可以打開閉鎖狀態,轉為普通的公開發行公司,再走到上市櫃之路,這時一些特別股的設計,就必須轉為普通股;同時在新舊股東同意下,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即可。

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