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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 15號公報 業者調整系統 工程不小
2016-03-11 02:24 經濟日報
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黃泳華昨(10)日指出,IFRS 15號公報對電信、生技、營業和軟體業會有較為顯著的影響。其中,電信業綁約賣手機需要拆帳,後端系統需要調整,工程不小;生技業出貨若附退貨權,需先估算退貨情況;軟體業的授權若有後續技術服務等,一次收足款項不能一次認列。
IFRS 15號公報主要規定收入的認列,黃泳華說,對電信業來說,最主要的是要考慮變動對價。假設手機賣9,800元綁月租300元兩年,合計收入17,000元。內部按比例拆帳,手機列12,000元。實際上,300元月租費不夠用,用戶常加購125元,那麼應把125元加入拆帳,手機應列15,000元。
對電信業來說,黃泳華指出,不是去改綁約機制,而是要去調整後端的系統,要去計算出變動對價,再去分拆列帳。
對生技業者來說,影響最大的是有附退貨權的列帳方式,黃泳華說,如果附有退貨權,新規定要求先估算出退貨數量,假如出貨是100元,估算會有3元的貨遭退,收入就列97元。而不是等退貨回來,再去列退貨。
營建業也有影響,銷售預售屋的款項,要列利息。黃泳華講概念,例如收100元,要加計利息列帳,假如年息1%,列101元。
軟體業者也要注意,黃泳華說,通常軟體業者銷售軟體是一次收足款項,如果後續有更新、維護的技術服務包括在內,那麼必須拆帳,收到的款項不能一次列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