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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便宜賣子女 未來恐增所得稅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105.01.25
80多歲老翁,將股票半買半相送給相差30多歲的女友,結果遭子女檢舉,被課贈與稅。國稅局提醒,以便宜到不合理的價格出售財產,差額要課贈與稅;將不動產便宜賣給子女,則是合法的避稅方式,但房地合一稅上路不一定較省稅,有可能「省了贈與稅卻多了所得稅」。
國稅局表示,接獲檢舉發現一名80多歲的退休老兵,將名下價值約1233萬元的股票,以620萬元的價格賣給一位60多歲的女士。不過,買股票的女士實際上只付了180萬元就取得股票,被國稅局認定為「視同贈與」。最後老翁被捕稅80多萬元。
國稅局官員坦言,此種案件多半是靠親近的親友檢舉,老翁被查到也是因為子女檢舉。從每次買賣雙方都結伴一起至國稅局說明輾轉瞭解,雙方應該是段不被祝福的黃昏老少戀,但「看起來倆人感情很好,小三也有在照顧老兵生活起居」。
常見父母低價賣不動產給子女,例如知名飲水機品牌董娘,去年底將名下信義計畫區2戶豪宅,以半價出售給2個女兒,引起市場側目。國稅局高層表示,將不動產便宜賣給子女,是合法的避稅方式,但房地合一稅上路不一定較省稅,有可能「省了贈與稅卻多了所得稅」。
國稅局高層解釋,父母賣財產給子女,只要確定證明子女完全出資,就可免10%的贈與稅。但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出售不動產獲利要課最高45%的房地稅,父母便宜賣,使子女取得成本超低,未來出售獲利高,稅負也重。
國稅局高層表示,房地合一有自住及長期持有優惠,最低稅率10%還有400萬元的免稅額,相關規定多,也涉及子女對不動產的利用或處分的規劃。究竟將房子便宜賣給子女,還是乾脆把房子賣了再分年把現金送給子女比較省稅,民眾得仔細試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