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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資訊交換 雙重國籍要當心
2017-09-13 01:39 經濟日報

台版肥咖條款上路,若我國與他國簽訂主管機關協定,約定稅務資訊自動交換之下,雙重國籍者影響相對較大。

財政部官員表示,假設我國與他國簽訂租稅協定、以及簽署主管機關協定(CAA),開始自動交換稅務資訊,雙重國籍者也視為非居住者,會交換出去該非居者的稅務資訊,金融帳戶等。而台灣方面若經由金融機構辨識為非居住者,資料也會被交換出去。

根據財政部預告「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CRS)」草案,台灣辨識「非居住者」的方式有兩種,除透過書面紀錄居住地辨識,或是電子紀錄搜尋六項指標。

該六項指標包括:「具外國居住者身分」、「具外國現有居住地址或通訊地址」、「具外國電話號碼,且無我國電話號碼」、「存款帳戶以外的金融帳戶有約定轉帳指示,將資金轉至外國的帳戶」、「被授權人獲授權簽名人具外國地址」、「僅具外國轉信地址或代收郵件地址」。官員指出,若我國與租稅協定國進一步簽署稅務資訊自動交換,雙方國家必定是互惠對等交換同等規模稅務資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營運長陳光宇表示,由於台灣交換出去的金融帳戶稅務資訊主要是非居住者,若國人被交換回台者,只要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就應計入基本所得額計算,但若基本所得未超過670萬元,就不需申報最低稅負,因此該族群不會有影響,若是應申報未申報者就會受到衝擊。

 

 

查詢辨識碼 擬採身分證號

若我國加入金融帳戶稅務資訊自動交換,財政部須研擬「稅務辨識碼」,稅務資料交換回來時才可歸戶。同時,國稅局也須因應查核需求,解讀運用稅務資訊,在查核上發揮效益。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發布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準則,規定「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CRS)」,作為各國執行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的立法參考。

各國過去稅務資訊自動交換的最大困擾,即是各國的「稅務識別碼」皆不同,若使用人名,亞洲國家若在資料上翻成英文,要再翻回中文會有難度,因此過去OECD也持續研究系統資料的接軌。

查詢碼為維護個人資料安全,逾法定申報期限或驗證錯誤超過十次即自動失效,因此可能使用身分證號機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