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教授許又方投書本報,指出燃料稅與健保費課徵不公。關於燃料稅部分,去年下第三季還曾傳出因為有5千人聯名登錄提議修改,交通部也允諾今年初修正,最後依然是紋風不動。民間數十年來無法理解藍綠政府都如此無感,至少要公開說明堅持不修改燃料稅課徵法令究竟為什麼?
放任不公不義
許教授在本報「我見我思」的投書中指出,「蔡英文就任總統後,開啟一連貫的改革,包括一例一休、年金改革等,都是希望台灣社會能朝更公平更健全的建制發展,但明顯課徵不公的『健保費』及『燃料稅』卻不動如山,遲遲未見調整的行動,令人頗感不解。」
我國燃料稅課徵辦法現行制度是1960年頒佈,歷經34次修改甚至經過大法官釋憲。而交通部素來均「尊重」財政部意見,所以一直是採車輛引擎容積課徵,容積數愈高、費用愈高。而電動車相關課徵牌照稅時,採取馬力換算法。這種表象式的平等,事實上,車輛引擎、馬力愈大未必代表耗油或耗電更多,實際狀況是依個人使用狀況而截然不同。
而電動車何以獨採馬力換算模式?燃油引擎包括了數十種類型的進氣燃燒模式,以及渦輪增壓、機械增壓、雙重增壓等等,馬力也與引擎容積完全脫序,負責任的政府豈能如此含混便宜行事?類似德國大眾、美國福特都出有小容積1.2或1.3公升卻擁有近150匹馬力,是否應等同電動車的換算公式課稅?
此外,即使同樣2000cc、同年份同廠牌,「A車主一年行駛5萬公里,B車主卻只行駛2萬公里,前者造成的燃料耗損與可能的碳排放污染是後者的2.5倍,但繳交的燃料稅卻一樣多,當然不公平。」許教授舉例說明。而事實上,全台各縣市區域的路況不一,也造成平均車速的落差,以及使用燃油量的差異,可證現行辦法的不公平。
官官相護為哪樁?
幾十年來有識之士紛紛建議政府將這種假平等的制度,改成「隨油徵收」,但從來不獲當局理睬、不願認真改革。有人認為,因為財政困難,當局對已經穩妥入袋的收入絕對不會鬆綁。
但是,車壇人士認為,我國放任奢華超跑進口,卻完全不去思考近在眼前可以課徵的稅,全世界有非常多國家執行所謂的「奢侈稅」,這類買家在我國都是絲毫不在乎支出的富有人士,財稅當局居然也可以完全無視。
即使考慮出租車輛或大眾運輸車輛,識者明言,向來都有補助措施,並不是問題。政府可能擔心一旦改變會減少國庫收入,以致按兵不動。這種可能讓國庫失血的事卻攸關人民基本權益的事,政府長期置若罔聞,不但業界搖頭人民更加深對政府的無奈與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