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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平台業 消基會促訂定型化契約
2017-04-05 00:28經濟日報
消基會呼籲,消保處應儘速訂定網拍平台業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因為現行的零售業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只能規範網路賣家,唯有制定網拍平台業者的定型化契約,才有可能將臉書、LINE,以及YAHOO、蝦皮、露天等平台業者規範進去。
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LINE和Facebook的消費糾紛多,應該檢討,但LINE和Facebook究竟是社群媒體,還是網購平台,角色定位需釐清,若是社群媒體,該負的消費糾紛責任程度又到哪裡,消保處近期將深入研究國外案例,並研擬相關處理方式。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包括LINE和Facebook等社群媒體在內的網購申訴案可發現,網購糾紛以收到瑕疵品、仿冒品或與訂單不符的商品比率最高,占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