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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費滯納金取消加徵利息 拚本會期通過
2017-03-30 21:37中央社 

行政院院會今天審查通過遺贈稅法、所得稅法、營業稅法、貨物稅條例、菸酒稅法及規費法修正草案,取消滯納金加徵利息規定,已列為立法院優先法案,最快本會期就會三讀通過。

此外,本次修法也一併刪除法人繳納的滯報金、怠報金加徵滯納金規定。

財政部表示,大法官日前發布第746號文解釋,宣告遺贈稅欠稅滯納金加徵利息違憲,因此財政部立即檢討相關規定,除即日起停止加徵遺贈稅欠稅滯納金利息外,並一併檢討相關法規針對欠稅滯納金需加徵利息的規定,日前已送行政院審議,今天經行政院院會通過。

財政部政務次長蘇建榮表示,行政院今天通過修正草案後,下週會立即送立法院審查,本會期通過的機會很大。但在修法程序完成前,除遺贈稅欠稅滯納金因大法官宣告違憲,因此已立即停止加徵利息外,其餘稅目欠稅滯納金,仍會依法加徵利息。

根據財政部統計,近5年各項稅目欠稅滯納金、怠報金加徵滯納金與利息,以及滯納金加徵利息的金額約新台幣4298萬元,金額不大,且屬罰鍰的一種,不計入稅課收入,所以修法後不會有稅收損失,但國庫收入仍會因此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