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投資境外
境外投資
公司國外投資處理辦法本辦法所稱之投資如下:
    持有國外公司之股份或出資額。但不包括短期國外有價證券之購買。
    在國外設立分公司、獨資或合夥事業。
    對前二項所投資事業提供一年期以上之貸款。

其投資及出資種類如下:
    外匯
    機械設備
    原料、半成品或成品
    專門技術、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或其它智慧財產權
    投資所得之淨利或其它收益
    技術合作所得之報酬金或其它收益
    有價證卷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投資之財產

主管機關得不允許或備查如:
    影響國家安全
    對國家經濟發展有不利影響
    違反國際條約、協定之義務
    侵害智慧財產權
    違反勞動基準法引發重大勞資糾紛尚未解決者
    破壞國家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