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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低於15.9萬 可望免稅
2016-11-29 04:31聯合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明定最低生活費不受課稅權利,依目前主計總處調查,家戶每人年所得低於十五萬九千元就免繳稅,估計稅損十九億元,照顧低所得家庭。

財政部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通過後,將讓行政機關在處分時會更謹慎小心,也會縮短稅務訴訟及行政救濟程序,讓納稅人權利更有保障。法案規定,實質課稅原則不罰、推計課稅原則不罰,納稅人可在複查及訴願程序閱覽核課資料,在複查及訴願程序閱覽核課資料,也可要求稅捐稽徵機關提供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相關資料,以保障納稅者平等防禦權以及正當法律程序要求。

此外,也規定設置稅務專業法庭及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並於稅捐稽徵機關中,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專責提供納稅者必要諮詢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