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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才攬才 財部研擬高薪族減稅

2016-07-25 04:57 聯合報

為強化我國留才攬才的租稅誘因,財政部初步擬定高薪族減稅方案,讓高薪族的薪資所得與其他所得分開計稅、採單一稅率,非薪資的其他所得採原適用最高稅率課稅,薪資所得則採優惠稅率,稅率規畫在百分之廿五至卅之間。

財政部高層表示,預計八月底前邀學者討論研商此方案,將方案完整化再送政院審查。希望下會期提出修法,最快明年適用。

依規畫方案,未來綜所稅將採雙軌制,現行累計課稅的計稅方式,與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單一稅率的新制,可擇低適用。因此適用稅率較低的家庭不受影響,所得占比以股利所得、租金、售屋等非薪資所得為主的家庭也不受影響,將稅制變動降到最低。

舉例來說,原本累進課稅、稅率高達百分之四十五的高薪族,未來報稅時可將所得區分為薪資所得及非薪資所得。薪資所得的部分課較低的優惠稅率,非薪資所得的部分仍課百分之四十五,但改採單一稅率;以不同稅率計算的薪資所得稅額及非薪資所得稅額相加後,就是當年度申報的綜所稅。

財政部高層表示,面對全球產業變革衝擊,高素質人力資源有助推動產業創新,帶動經濟轉型。現行我國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為百分之四十五,高於鄰近國家(地區),造成企業攬才留才誘因不足,有必要檢討。

財政部訂定攬才留才租稅優惠原則,是在不影響目前綜所稅最高稅率百分之四十五的前提下,給高薪族租稅優惠。希望針對薪資所得降稅,不影響其他股利、財產交易等其他所得,也不會錯傷無辜。

很多上市櫃公司都是家族企業,大股東身兼要職並領取高薪,高薪族減稅方案會不會變相鼓勵企業肥貓?財政部高層表示,高薪族減稅新制會有排除條款,企業董事長將被排除。至於排除範圍要多大?要不要限定「特定專才」等,目前尚未完全定案。

圖/聯合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