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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業指定存款帳戶扣款費用戶中獎獎金自動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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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用事業自本(105)年1月起全面開立統一發票,為提供公用事業用戶多元化領獎方式,財政部於105年2月16日發布「公用事業申請辦理代用戶指定帳戶匯入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獎金作業規定」,以減少中獎爭議。
該局說明,公用事業開立之無實體電子發票之領獎方式,依原有作業機制,係由中獎人持已繳費之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至超商KIOSK,輸入中獎當期載具識別資訊,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或持公用事業寄送之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向郵局領獎。惟用戶如係採指定扣款帳戶繳費者,公用事業因有該等用戶之金融(郵政)機構帳戶資訊,於該等用戶之無實體電子發票中五、六獎及電子發票專屬仟元獎中獎獎金直接匯入該等帳戶且不涉及所得稅扣繳問題,以提供民眾更便捷之兌領獎措施。
該局提醒,目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自105年3-4月之電子發票開始(即105年5月25日開獎期別)辦理代用戶指定帳戶匯入中獎獎金作業,另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105年5-6月之電子發票開始(即105年7月25日開獎期別)亦可提供前揭便捷之兌領獎措施。用戶如不同意使用此獎金直接匯入措施,則須向公用事業為不同意之表示,並好好保存繳費後之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依原有兌領獎作業機制,向郵局領獎,避免與財神爺擦身而過。
(聯絡人:審查四科賴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550)

 


<span medium;\"=""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font-size: 15px;">更新日期: 105/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