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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要小心,勿隨意將身分證件或印章等重要資料交付他人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又到了畢業生求職及學生暑期打工的旺季,社會新鮮人及打工同學應注意,不要隨意將身分證件或印章等重要資料交付他人,以免被不肖雇主利用,次年收到扣繳憑單或稽徵機關綜合所得稅核定補稅通知,才發現被虛報薪資,造成徵納雙方之困擾。
該局進一步說明,大部分社會新鮮人及打工學生,涉世未深且社會經驗不足,某些不肖業者,常利用其作為虛報薪資人頭,而以開立不實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方式,藉以虛增營業成本或費用,達到逃漏稅目的。為避免淪為不肖業者逃漏稅工具,除了不要將身分證、印章隨意交給用途不明之他人,或在未載明工作期間及金額的薪資表上簽名蓋章,另外在領取薪資時,亦應詳細核對薪資印領清冊上的金額與實際核發的金額是否相符,如有不符,應即洽給付單位查明。
該局提醒,勿為貪圖小利而答應雇主虛報薪資或擔任人頭,以免觸犯幫助他人逃漏稅之刑責。若發現有被公司行號虛列薪資情形,請即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申訴或檢舉,以保障自身權益。 
(聯絡人:南港稽徵所林股長;電話2783-3151分機100)

 


<span medium;\"=""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font-size: 15px;">更新日期: 10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