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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麵粉漂白劑 續徵反傾銷稅

2016-03-15 03:02 經濟日報

財政部昨(14)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之過氧化苯甲醯產品(BENZOYL PEROXIDE,俗稱麵粉漂白劑),將會繼續課徵反傾銷稅。課徵期間為期五年,自公告當日至2021年3月13日止。

依據WTO規範、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等規定,我國財政部為了使國產品和進口品能公平競爭,可針對國際間貨物傾銷的不公平競爭行為,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指出,過去已對自中國大陸生產的過氧化苯甲醯產品課徵反傾銷稅,此次育宗企業提出繼續課徵一案,經過財政部、經濟部分別完成傾銷及產業損害調查後,於今年2月召開關稅稅率委員會審議調查結果,決議繼續課徵,時間為期五年。

此案須課徵反傾銷稅的貨物範圍,為中國大陸產製進口之供工業用含量純度為70%~80%之過氧化苯甲醯產品,惟不包含供食品用、試藥用、藥品用等用途的產品。針對江蘇強盛功能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的課徵稅率為2.35%,而對中國大陸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的稅率則為26.67%。

根據財政部關務署資料,在麵粉漂白劑之外,現行課徵反傾銷稅的貨品,還包括對中國大陸的毛巾、鞋靴、卜特蘭水泥和熟料,以及對中、韓兩國的不銹鋼冷軋鋼品。各項反傾銷稅從2013年至2016年1月底止,累計已課徵新台幣5億8,49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