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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2016-02-04 00:31 經濟日報

台南市新市區陳小姐來電詢問:公用事業電子發票如何對獎?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自105年起,公用事業將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並主動幫用戶對獎及通知中獎訊息,民眾接獲公用事業中獎通知後,可依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所載之載具號碼,自行至超商多媒體資訊站(如:統一超商ibon、全家Famiport、萊爾富Life-ET、OK便利商店OK.go)列印中獎發票或依公用事業自行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至郵局兌領。

該所進一步說明,民眾須妥善保存載有載具號碼之繳費單據,以免錯失對獎權益。

如收到公用事業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與實際用戶不符,並應儘速向公用事業辦理變更,以免影響個人兌獎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