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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信用卡存發票,財神來報到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信用卡可以當載具儲存電子發票,民眾到新光三越、大潤發、台北101觀景台、統一超商(目前僅接受中國信託信用卡)、大買家、遠東sogo百貨(超市及美食街除外)、遠東百貨(超市及美食街除外)、大立百貨及大樂購物中心等商家消費時,可持17家銀行發行之信用卡,於結帳時告知店員,將電子發票儲存於信用卡,不列印紙本,既方便又可有2次發票中獎機會。
      該局指出,可儲存電子發票之信用卡包括:中國信託、玉山商銀、台新商銀、台北富邦、聯邦商銀、第一商銀、華南銀行、兆豐國際商銀、合作金庫、彰化商銀、上海商銀、中小企銀、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台中商銀、三信商銀、高雄銀行等17家發行的信用卡,民眾只要使用上述銀行發行之信用卡當載具儲存電子發票,即可多出中獎機會,除了原本的統一發票中獎獎項外,另外增加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100萬元15組、2,000元10,000組的中獎機會,不但財運增加,又可減少紙張發票列印,響應環保。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購物消費使用信用卡儲存電子發票後,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或四大超商多媒體事務機查詢發票明細及是否中獎,如果幸運中獎,發卡銀行將會通知持卡人,中獎民眾可至四大超商多媒體事務機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至郵局領獎。另外,自今年9-10月統一發票開獎時起,如開獎前持卡人未辦理將發票歸戶至手機條碼或自然人憑證,或已辦理載具歸戶但未設定中獎獎金匯入帳戶的民眾,中獎獎金在2,000元以下,如中獎人亦同意將中獎獎金匯入信用卡成為溢繳應付帳款則可向發卡機構申請將電子發票中獎獎金匯入信用卡,以抵繳日後之卡費,十分便利。
    (聯絡人:南港稽徵所吳股長;電話2783-3151分機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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